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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大附小编外聘用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办法(试行)(2022.6初稿)
来源:本站原创  点击数:次  更新时间:2022-06-30

  常大附小编外聘用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办法(试行)2022.6初稿)
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关于深化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武教管〔2021〕1号)和《关于完善武进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武教管〔2021〕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绩效工资管理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常州大学附属小学全体编外聘用教师。

二、考核领导小组

组 长:张红波

副组长:吴建春  庄荷娟  张文艳   

组 员:姚        张小红  顾苏霞      王炳炳  史彩丽  周敏侠  

裴泽赢      强梦玫  苏文娟  唐志刚  施大伟  汪绍敏  莫小琴  

周晔芳  陆镜伊  程梦婷      许文娟  符维亚

三、考核工作流程

1.教师个人自行填写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。

3.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校长室核对审批。

4.教师个人确认签字。

5.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。

6.会计室发放绩效工资。

四、考核原则

  1.绩效性原则

  坚持向“班主任、超工作量教师、优秀教师”倾斜,充分体现“多劳多得、绩优多得、责重多得”,适当拉开差距,不得平均发放。

  2.导向性原则

  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、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、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。

  3.改革性原则

  根据学校自身特点、历史文化、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,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,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。

  4.稳定性原则

坚持客观公正,充分发扬民主。绩效考核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,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,要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,确保平稳实施。

五、考核内容及办法

1.师德奖

1)月考核师德优秀每月可得200元,考核合格每月得150元。

2)下列情况可多得奖:

师表形象突出,如见义勇为、救死扶伤、拾金不昧(数额颇大)等,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,一次性加奖500元以上。(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)

3)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,不得该学期师德奖。

《常州大学附属小学师德考核方案》见附件1

2.出勤奖

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,每月设全勤奖200元。

1)病假:

凡教职工生病,须有指定医院开具病证明,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。生病半个工作日不扣出勤奖,病假一个工作日起,每天少得出勤奖50元。依此类推,不设上限。

凡有事,需预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。事假半天少得50元,事假一个工作日起每天少得100元。当月累计满3个工作日起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全年累计满7个工作日,扣除全年出勤奖,同时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。

3)婚假、丧假、产假:按规定享受全勤奖。

(直系亲属去世(子女、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父母),给丧假3天;其他直系血亲、直系姻亲给丧假1天。)

4)因私无故迟到、早退或中途离校,每月合计满3次或累计满2小时的不得当月全勤奖200元。(哺乳送奶、特殊情况需接送孩子、中考高考送考、参加孩子家长会等必须报校长室同意后不扣全勤奖)

5)教师参加政治学习、各种会议、学生竞赛做裁判、教研活动等校内集体活动迟到一次少得50元,无故缺席不得当月出勤奖。

3.工作量奖(每月400元。)

1)课时奖:内容参考《常州大学附属小学课时工作量测定细则》见附件2

2)加班奖励:为集体工作,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,视工作时间长短,工作质量情况确定。教师代课按20元/节计。经校长室批准并认定非工作日(包括寒暑假)加班,经校长室批准并认定,每天100元,每次需满2小时计0.5天。

(3)宣传工作奖:教学人员满课时情况下撰写新闻,校级以上录用每篇10元,微信组稿每篇20元。

4.质量及成果奖

1)执行常规奖。

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,每月常规检查优秀得400元,良好350元,合格300元,不合格不得奖。《常州大学附属小学教学常规考核细则》见附件3

2)教学质量奖。

①期末调研中,班级成绩每高出年级平均分1分,奖励200元。

②期末调研在原有基础上有进步,级差每缩小1分,奖励200元。

③期末调研中,班级平均分不低于年级平均分3分,每学期奖励500元。

区质量调研、毕业考试、单项过关调研等,团体超过区平均的,奖励备课组成员每人100元。如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室讨论奖励办法。

3)教育科研奖

①校级小课题结题一次性奖励300元。

②区级及以上课题结题,区级结题奖500元,市级结题奖1000元,省级结题奖2000元。

③获区级课题研究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另给予课题组500元、300元、200元奖励;获市级课题研究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另给予课题组1000元、800元、600元;获省级课题研究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另奖励课题组1500元、1200元、1000元。

④教师承担教研活动、课题研究活动或中队主题活动,或作经验介绍、讲座等,可获得相应的奖励。

公开课:每学期每位教师每上一节校级公开课,奖50元(多上多得)。代表学校参加片教研活动,奖100元;代表学校参加面向全区的教研活动,奖200元;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依次递加200元。

评优课:区级一、二等奖分别奖励800、500元。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依次递加300元。

基本功(多项全能)竞赛:获区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1000、500、300元(参加基本功比赛未上课得二等奖者得300元),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在各等级上依次递加200元。参加单项竞赛获区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励200、100、50元。

主题观摩:承担校级、片级、区级中队主题观摩活动,辅导员分别奖励200元、500元、800元。

专题交流:在校级及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主题分享,凭讲座证明进行奖励。校级100元,区级300元,市级500元,省级1000元,国家级1500元。

教师专业单项比赛获奖标准参照论文奖励办法。

⑤教师撰写科研论文、教学案例、教学反思、教学叙事等,可获相应的教科研成果奖。

校级:校级一等奖:100元,二等奖80元,三等奖50元。

  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影响力较大的论文评比活动中,获区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、150元、100元,市级依次递加100元。省级论文获奖,师陶杯、蓝天杯、杏坛杯、五四杯、新世纪园丁、教海探航等,特等奖600元,一等奖500元,二等奖400元,三等奖300元。(同文多投获奖只计一次)

凡在区级以上刊物及电台上发表或播出有关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,介绍学校办学特色及成果的文章,区级奖100元,更高级别依次递加100元。

论文发表奖励:核心期刊1000元,省级期刊500元,市级期刊200元,区级期刊100元。

论文奖励全年不超过2000元。

4)辅导学生奖。

①体育:

区田径比赛以每分50元计算,总名次列同类学校第一名另奖2000元,每下降一名减100元。在原有基础上每上升一名奖100元。

区中长跑、绳毽、球类等比赛获奖,获一、二、三等奖(或第1-2名,第3-5名,第6-8名),分别奖励20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。第9-20名奖励600元。

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,奖励办法由校长室讨论决定。

②科技:

科技类比赛获区团体按一、二、三等奖800元、500元、300元计,获得市级及以上依次递加200元。科技类个人比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按个人名次50元、30元、20元/人计。团体与个人不兼得。

③音乐:

合唱、舞蹈、器乐、短剧、朗诵和戏曲等比赛,获得区团体按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1000元、800元、600元计,获得市级及以上,依次递加200元。

聘请外来人员辅导的,奖金分配由校长室商定。

其他项目奖励由校长室讨论决定。

④美术、书法:

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,按区个人获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50元、30元、20元/人计,书法等级考试,获得市级及以上,依次递加10元。

⑤信息技术:

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,按区个人获一、二、三奖分别奖50元、30元、20元/人计。获得市级及以上,依次递加10元。

⑥电视节目比赛(独立制作)

由教育部门指定的比赛,按区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500元、300元、200元计。获得市级及以上,依次递加100元。

⑦整班朗读比赛、课本剧比赛、书写比赛、演讲比赛、作文竞赛、数学竞赛、研究性学习等:

整班朗读比赛、课本剧比赛、书写比赛按区团体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1000元、800元、600元,获得市级及以上,依次递加200元;

演讲比赛、作文竞赛等按区个人获奖等次300元、200元、100元/人计,获得市级及以上,依次递加100元。

《小数报》论文比赛,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元、30元、20元/人。

校级团体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奖100元、80元、50元;校个人获奖等次20元、15元、10元/人计。

注:同一赛事不兼得,按最高计算。团体奖与个人奖不兼得,按最高计算。

⑧辅导学生的文章或书画作品。

辅导学生的文章或书画作品,在市区级报刊或杂志上发表的,每篇奖20

5.特殊岗位奖

1)班主任津贴与考核:

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400/月。考核优秀再得200元/月,良好再得150/月,合格再得100/月。副班主任可享受津贴150/月。考核优秀再得100元/月,良好再得80元/月,合格再得60元/月。《常州大学附属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》《常州大学附属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》见附件45

2其他特殊岗位津贴由校长室研究决定。

6.年级组考核奖

根据学校年级组考核办法,教职工达到下列要求,如有违反,一次扣一分,总分为10分。10分为优秀,8-9分为良好,5-7分为合格,5分以下为不合格。考核优秀可得100元/月/人,良好可得80元/月/人,合格50元/月/人,不合格不得奖。

1)办公物品放置整齐,布置得体并具有良好的文化品位。

2)值日安排明确,自觉佩戴好值日标志,保持室内外及门窗、墙壁干净整洁

3)在工作时间不玩电脑游戏,不高声谈笑,不睡觉,保持良好工作状态。

4)节约用电、用水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,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节能规定。

5)注意安全,关锁好门窗,不把现金或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。

6)爱护公共财物,因使用不当损坏的,主动报总务处,予以赔偿或修理。

7)关心同事、团结互助,树立个人和集体的良好形象,不得出现同事之间争吵、相互诋毁现象。

8)热情接待家长或来宾的来访,言行得体,不得与家长发生言语冲突。

9)不在办公室抽烟、吃零食,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,办公室无异味。

10)穿着得体、大方,不穿拖鞋,倡导着职业装,充分展示良好的教师形象。

7.安全奖

具有“安全第一”意识,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,未发生安全事故,每月可得安全奖100元。明知存在安全隐患,而未采取有效措施,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,取消评先评优资格,并承担相应责任,进行相应赔偿。《常州大学附属小学安全月考核细则》见附件7

8.特殊津贴奖

凡是在本校连续任教,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、出色完成各项任务、教学质量过硬,经考核小组考核合格者,工作满5年发放津贴1000元/年,5-10年1500元/年,10年以上2000元/年。

六、其他方面:

1.聘用教师统一考核发放。

2.今后专项绩效总量如有变化,则考核内容与办法作相应调整。

3.以上考核内容涉及月考核的,均按10个月进行考核与发放。

4.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办学质量绩效:

①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发;

②长病休人员不发;

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不发,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减半发放;

④待岗时间在半年之内的人员减半发放;

⑤病假、事假、旷工等按学校规定减发;

⑥按规定不发和减发的其他情况。

5.借用在外人员的专项绩效由借用单位考核,专项绩效由所在学校负责发放。

6.专项绩效总量结余部分按实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发放。

、附则

1.有关涉及的具体考核与操作办法见《附件》。

2.本办法经全体编外聘用教师讨论通过后,自 2021-2022学年度起执行。如遇政策变化,作相应调整。

3.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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